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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邀演讲 “我们主持了屈指难数的大案要案的成功辩护;深度介入了拥有良好口碑和极佳财务状况的两大连锁经营实体:广州信之安置业有限公司和广州美丽一生专业护肤中心。资深辩护律师和现代连锁企业贴身法律顾问的双重视角,使我们在刑事辩护、建筑房地产、各种合同及大型公司法律顾问服务方面彰显优势。”--百度辉煌中国律师网(http://www.baiduhopelawyer.com)首席律师王思鲁题记。
◆《从政职务犯罪风险防范》(在2003年广州市人事局干部培训中心市属单位公务员培训班的的演讲)(2003年11月)
“他的演讲有别于学界泰斗的独门学问,是他亲历经典辩例的深层透视;他的演讲也不同于成功学大师的商战谋略,是他职业律师生涯的切身感受。他每次应邀演讲,所面对的听众大都带着解决某种具体问题的期盼。尽力给听众一把拯救生命,创造人生,通往成功之门的金钥匙,绝不能与办理三、五件刀下放人的惊天大案相提并论!” 王思鲁律师应邀演讲选题及报价
◆《现实中国从政法律风险防范》(针对党政干部,二个半小时至三个小时,出场费10000——30000元)。 附: 主讲人 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思鲁简介 王思鲁律师简介
王律师法律研习、实践二十多年,有坚实的法律基础及丰富的实战经验:擅长重大疑难案件辩护,酷爱高层次、规模宏大的职业演讲,以重大疑难经济犯罪、毒品犯罪辩护成名,并以公司法法律服务﹑金融房地产法、刑事辩护饮誉社会 基于王律师在法律风险防范领域的研究成果和实务经验,王律师有偿接受多家重量级单位邀请,多次发表高级别、规模宏大的主题演讲:如2003年10月,应广州市政府组织的市属国企处级领导培训班(共四期)邀请,王律师作了题为《国企职务经济犯罪风险防范及危机化解》的专题报告;由于此报告产生了极大的震憾力及幅射力,王律师又应邀到广州汽车工业集团、广州纺织集团、广州钢铁集团、广州轻工集团等单位作了同题报告;2003年11月,王律师还受广州市人事局邀请,给广州市部分公务员(部队团级转业干部)作了题为《从政职务犯罪风险防范》的演讲;2004年12月18日,王律师应中山大学教授经理研究会邀请,给广东企业界中高层精英作了题为《法律风险防范及危机化解——现实中国经济的法律应对方案》的主题演讲。2004年12月20日《新快报》对这一盛会作了整版报道;2006年11月19日,王律师受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邀请作了《读最有用的书,找最好的工作—寄语中国法律未来之星》的主题演讲,《广州日报》﹑《信息时报》分别于2006年11月27日﹑2006年11月22日对该演讲作了深度报道,引起极大的社会反响。 王律师曾先后为“中国工商银行”、“广发银行”﹑“ 光大银行” 、 “浦发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东亚投资” ﹑“ 中国平安保险” 、 “广州地铁” ﹑“ 中国地产”、“广州城建总” 、 “广东国土资源厅”、“科龙集团”、《家庭》、《广州日报》、《羊城晚报》、《南方日报》等百多单位提供不同程度的法律服务。 王律师办理各类法律事务逾千件,其中名要案数十件:如被《人民日报》、《羊城晚报》、《东方日报》等海内外众多媒体报道过的广州武警指挥学校就韶关“奸淫卖花女”事件诉羊城晚报社名誉侵权案(和解);谢某诉王某的“第一起房改房产权纠纷案”一、二审(反败为胜);花都华港电子厂诉东正电子仪器有限公司购销合同纠纷案申诉(和解);“巨贪”原广州市交警支队队长张某串案原某交警大队队长王某涉嫌重大受贿等五项指控罪案(“判二缓三”);涉嫌共同巨额贩毒被判无罪的第一案”(为马某涉嫌贩毒辩护);前三水市委副秘书长陈某涉嫌共同巨额贪污案二审(以受贿罪改判陈有期徒刑十五年,改变了一审判决对陈贪污罪的定性和“死缓”的量刑);“粤西反黑第一案”(为李某涉嫌多宗共同绑架辩护,“两年六个月”);陈锦洪状告佛山市经委索赔6200万元的行政侵权案(反败为胜,被称为“中国民告官第一案”);王某涉嫌巨额虚假注资及合同诈骗被判无罪案等大要案;雷某贪污受贿案(庭后控方申请撤回起诉无罪释放)等等。其中数辩例入选《著名律师辩护词精选》或《最高院公报》。 办案之余,王律师善于把实践提升为理论精品,在《人民日报》、《中国律师》、《法制日报》、《律师与法制》、《法学与实践》、《现代法学》、《中央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学报》、《检察日报》、《人民法院报》等权威刊物发表《再论受刑事追诉者的沉默权规则》、《证据不足 疑罪从无》、《再论财产刑的存废》、《入世与法院改革---来自律师界的呼声》、《跨世纪的中国律师断想》、《司法公正-中国老百姓的世纪梦想》等论文、杂文、随笔六十多篇,其中有些文章引起中央高层及立法部门的注意;著作有《中国著名律师王思鲁辩护词代理词精选》、《中国40位大律师的成名案例--探索大律师人生轨迹,开启成功之门》、《金牙大状 死刑变无罪--古今中外刀下放人案例透视》、《动人的篇章――王思鲁律师刑辩艺术鉴赏》、《刑讯逼供系统控制论》等;参与编写政法院校统编教材《刑法教科书》,被行内人士称为“学者型律师”。 由于王律师在律师事业上的卓越表现,新华社、《中国律师》、《律师与法制》、《广州日报》及《信息时报》等媒介对王律师业绩有过专题报道,如:2001年3月31日《广州日报》“金牙大状 死刑变无罪”;2002年新华社专访《魅力不仅仅在于雄辩――解读学者型律师王思鲁》(《梦想与辉煌--来自广东律师界的报告》);2002年《律师与法制》第4期对王律师作封面人物及题为《跨世纪的“金牙大状”――解读学者型律师王思鲁》的专题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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