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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检无处不飞花--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日常工作撷英
时间:05-11 09:54 作者: 吕建设 汤克文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荣誉榜:2000年至2004年间,该院先后获得广东省检察机关“五好检察院”、“人民满意检察院”、“人民满意政法单位”、“严打整治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坚持把花都区检察院建成学习型的集体,在改革开放的前沿,保证政令畅通,为经济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乐于奉献当好人民的勤务员;秉公办事,依法办案,为民执法。--广州市花都区检察院检察长
孟庆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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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广州市招商引资,70%以上的中外商贾看好花都区。为什么?除了这里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外,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是一个重要因素。花都区检察院就是捍卫这片沃土、确保社会安宁的典型代表。
2003年,花都区检察院全年共查处贪污受贿等反贪大案8件8人,案值300余万元,通过办案,为国家和人民挽回经济损失326万多元。在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中,该院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受理公安机关呈捕案件和本院自侦案件共877件1283人,向区法院提起公诉785件1154人,报送广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的重特大案件36件75人,严厉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花都区检察院办公楼年久失修,面积不足1000平方米。不仅办公条件差,而且办案技术设备也是空白,严重影响了该院的发展。对此,党组一班人千方百计增收节支,以确保新办公楼的建设。在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关怀帮助下,全院干警齐心努力,终于建起了1万平方米的办案技术大楼,改变了长期“蜗居”的现象。
近几年来,这个院坚持勤俭、适用的原则,先后投资配套完善了新楼内的电脑网络设施,建立了比较先进的讯问监控系统、环境监控系统、报警系统、公共音响和虚拟电话系统、电视电话会议系统。2003年,又先后投资为科室增添了46台电脑,并新增添5台办案车辆;改善了办公附属设施,从而为新时期检察工作的需要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倾听:群众利益无小事
抓人有公安,判刑是法院,检察院是干什么的?许多的老百姓不明白,以致吃了官司不知道去哪申诉。对此,花都区检察院把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提高检察机关声誉作为重中之重,狠抓落实。
一是结合举报宣传周,开展送法上门活动,提高检察机关声誉。
二是借助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检察职能。
三是利用群众上访时机与特约检察员共同开展检察宣传。
2000年7月的一天上午,两名群众来该院举报,并以保密为由指定要检察长亲自受理,那天,正好孟检察长在区委开会,对此,控申科的同志没有把他俩晾到一边,而是热情接待,问寒问暖,并按他们的要求用电话向正在开会的孟检察长作了汇报;而后,一直陪着他俩等检察长开会回来。
散会后孟检察长得知群众上访约见,匆匆赶回检察院。接待了来访者、受理举报线索后,孟检察长还亲自陪他们在本院饭堂就餐,随后还让自己的司机把他们送到了车站,使来访者满意而归。
2001年7月,该院接到了举报花都区公安分局城西派出所副所长汤某违纪违法线索,迅速将该线索转区公安分局监察科,并多次与该科取得联系,及时跟进,一个月后就收到了监察科转来的调查情况,他们又在第一时间将情况及时答复给了举报人。
2002年10月,这个院举报中心接待了赤泥镇张文端等二人的来访,反映其承包的镇“乡村仔”酒吧被他人强行抢走价值3万余元的电器设备,而公安机关却以“民事纠纷”为由不予立案。该院受理后,立即派人进行调查取证。经反复核实证据,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于是提出了立案的检察建议,得到了公安机关的采纳。
2002年12月,一名叫陈飞的来访者反映,他在芙蓉镇某家具厂打工的弟弟无故死亡,但派出所不作处理。接访后他们随即到芙蓉镇派出所了解情况,查实法医对死者的鉴定为正常死亡。他们把查实的情况告知给申诉人后又为其组织派出所、劳动服务站、镇安委会和家具厂老板面对面的协调,解决了有关问题,使其心服口服。
去年,花都区华港电子厂向检察院申诉一宗120万元标的并已经进入执行阶段的经济合同纠纷案。受理后,他们对此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发现法院的判决有错误,但检察机关对法院的执行无监督权。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们请求区人大依法对法院进行执法监督,法院作出了暂缓执行的决定,最终华港电子厂胜诉且无分毫损失。
2003年4月,该院领导收到了一封来自广州市东山区建设街一位名叫陈明路老人的来信,信中高度赞扬了该院控申科副科长曾子红、干警叶德海热情为民服务的高尚精神。陈明路老人在信中说:“我曾在花都区工作,近期因一点小事接触过曾姓和叶姓两位检察官,他俩的热情态度和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很使我感动不已。人们大都认为解放时期的干部优良传统现时都进了博物馆,真想不到你院这两位检察官身上散发出老一辈革命家的优良传统,对百姓热情友善,工作极端负责,为我的一点小事竭尽劳苦,事虽小而见精神……”
收阅此信后,院领导高度重视,指示政工办调查核实曾、叶两名干警的事迹,情况属实后,在全院进行了广泛宣传,起到了很好的推动效果。
几年来,该院精心构筑“民心工程”,以“一杯热茶显爱心,一声问候示关怀,一腔热情写忠诚"对待检察事业和工作对象,让每一位来访者感觉到心贴心的关怀,无微不至的体贴,用点点滴滴的关爱,化解了群众的怨气、解决了群众的难题,以自身的优良素质、文明的行为、出色的工作,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好评和上级领导机关的肯定,用检察官对党的忠诚和对检察事业的执著,兑现了"人民检察为人民”这一铮铮豪言。
案摘:妻子产后怒休夫
婚后与丈夫一起艰苦创业,挣了几百万家产的叶兰怎么也没想到,在她怀孕期间,丈夫缪珲竟在自己家的对面养了个“二奶”。
叶兰产下一对双胞胎儿子后,缪珲又向她提出要娶那个“二奶”。
对这段婚姻深感失望的叶兰在两个儿子未满1个月之时,勇敢地向花都区法院提出离婚的诉求。
日前,为了财产分割,她再次四处奔波,要讨回公道。
1995年,叶兰通过婚介所认识了缪珲,双方情投意合,半年后,两人登记结婚。婚后,两人齐心合力,在花都办了一家消防器材的公司,事业蒸蒸日上。然而很快外面就有传言,说缪珲要“包二奶”。
1996年8月,叶兰生下一个女儿,花都区工会前主席、也是叶兰的好友婷姨就不时提醒她,小心丈夫变心。起初叶兰没把这话放在心上。但几个月后,她逐渐发现丈夫有变化了。有一次,她还发现缪珲手背上有针口,她便怀疑缪珲在外惹上了“脏病”。
“自此,我开始将缪珲的衣服单独洗”,叶兰的女儿那时还不到一岁,她无法接受丈夫的改变,经常找婷姨诉苦。为了拴住缪珲的心,叶兰决定再生一胎,结果她很快就怀孕了。继而她四处藏匿,开始了长达一年多的隐蔽生活。然而缪珲的行为非常反常,来看她的次数越来越少,有时候甚至几个月都不露面。
“我当时就觉得不对劲,后来,女儿的话证实了我的猜测。”叶兰说。
去年3月初,她生下一对双胞胎儿子,缪珲只到医院看了看孩子就匆匆走了。叶兰出院回家后,发现丈夫缪珲的生活习惯大为改变:睡觉时,钥匙和手机从不离身。女儿告诉她,爸爸经常带她到“黄阿姨”的家里睡觉,“黄阿姨”还让她喊其妈妈。
去年4月3日,叶兰和几个亲戚一起去找"黄阿姨"算账。缪珲大为光火,嚷着要叶兰赔偿小黄10万元,还说要报警抓她。叶兰并不理睬缪珲。
第二天,派出所叫了叶兰去问话,她抱上两个儿子,将事情一五一十地讲了出来。之后,缪珲也被叫到派出所询问了一个下午。
“缪珲回家后,竟然将我暴打一顿,打得我头痛欲裂,我生完孩子还不到一个月啊!”叶兰气愤地说,“他外出后竟然还打电话给我,不管我同意与否,他都要再娶一个老婆。”
“这样的丈夫,我决不留恋了。”深感失望的叶兰去年4月向花都区法院递交了诉状,要求离婚。
3个月后,花都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准予两人离婚,并将3个孩子判给叶兰抚养,叶兰分得230多万元财产。缪珲不服,向广州市中院提出上诉。今年3月10日,中院作出判决,女儿归缪珲抚养,其他房产债务等重新划分,叶兰分得180多万元。
叶兰认为二审判决不公,对部分财产分割有误,决定到花都区检察院申诉。
叶兰说,女人应当自强自立,即使是缪珲不给一分钱,她也有决心将两个儿子好好养大,她之所以申诉,是为了讨一个公道,不愿让自己的正当合法权益落入负心的丈夫手中。
花都区检察院接到申诉材料后,立即进行了初查。
经初查,检察机关认为,由于该案中申诉人明显处于弱势地位,且判由其抚养的双胞胎儿子过于幼小,原则上应着重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故决定应对二审判决后双方有争议的财产和债务归属重新进行了细致的排查和过滤,没有放过任何疑点。
经耐心细致的审查后,花都区检察院认为:二审法院认定与缪珲的经济活动有关的事实属认定错误。遂依法向广州市院提请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日前,广州市中级法院已经对叶兰、缪珲财产分割一案启动再审程序。
讲述:一个“外来妹”的故事
流利的粤语,从容的谈吐,举手投足间流露出的自信,除了身形和面容还保留了江南女子的特点,你真的很难再从杨斌身上寻觅到当年那个怯生生的外地小女孩的痕迹。经过10余年的艰苦磨练,自强自立的她作为花都市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事业上的强者,已经成功地融入了当地社会,同时也在积极地同化着周围的人和环境。
从1992年9月进入花都区检察院工作至今,杨斌开创了单位的数个第一:第一个讲普通话的人,第一个外地人,第一个本科生,第一个通过演讲辩论方式获得广州市优秀公诉人称号。
去年,步入中年,已为人母的她更是以总成绩283分的高分成为花都区检察院第一个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当年新招录的人除外)。勤奋好学,敬业进取的精神,兼具正直诚实的品格,一个优秀公诉人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在这位女检察官身上得到了完美的体现。而正是凭着身上的这股倔劲和执著,这位非法律专业毕业的公诉人以自己的勤奋和努力赢得了人们的尊重和认可。
毕业于重庆大学社会科学系的杨斌,走上法律之路纯属偶然。
如果听从于命运的安排,她今天还仍然在湖南湘潭的那个国有企业里,干一些抄抄写写的文字工作,可天性好强的她偏偏不愿意像老家的同学一样碌碌无为,虚掷光阴,于是就有了后来孤身一人南下求职的坎坷经历。不过这位当年的“文学青年”那时憧憬的是编辑记者作家之类的梦想,想都没有想过自己会干上法律这一行,甚至在她从事检察工作以后还曾经有过一段不到一年的报社记者的经历。然而兜兜转转,她最终还是与法律结了缘。
回首往事,杨斌觉得人生真是充满了很多奇妙的偶然与必然。“我很幸运,因为最终还是找到了自己所热爱、所擅长的工作”,而这一切,她认为首先要感谢那些在成长过程中不断给予她支持和鼓励的人们,还有培养和磨练她的花都区人民检察院,因为正是这片热土的包容、理解和信任,才造就了她今天的坚忍顽强。虽然最终没有与文学“情定终身”,但早年的文学修养和文字功底却令她在从事公诉工作后迅速脱颖而出,崭露头角。从事公诉工作仅一年,她就获得了1999年的广州市优秀公诉人称号,她制作的抗诉书辩驳有力,被法院作为办案人员参照学习的范本。她是花都区检察院出了名的专啃疑难、复杂案件的“专业户”,因为敢说敢为,铁面无私,她又被冠以“最无情的人”,在呼唤司法公正的今天,这个称号无疑更具有积极意义。
2002年的一天,在她经办的某律师诈骗案庭审中,独自面对两名辩护律师,从上午9时到晚上9时,连续作战,付出了巨大的体力和精力,你会惊讶瘦弱的她何以承受。
因为勤奋和善于学习,她在同行当中很快树立了自己独特的风格和声望。凡是与她打过交道的人,包括最挑剔的律师,都惊讶于她的非法律专业背景,因为他们看来,这位“老练”的公诉人运用法律的娴熟程度甚至已经超出许多法律专业人士了。
当然,即便是小小的成功背后,也是巨大的付出。“避免一切不必要的行动”是她的行为准则,她几乎没有应酬,也很少逛街,工作和学习占据了她的大部分时间,为此,她不得不放弃了一些个人爱好和休息娱乐。
有人问她,事业和家庭哪一个重要,她觉得这个问题“就像问我左腿和右腿哪一个重要一样,我告诉他们,两样都很重要,两样我都要”。她认为,“一个女性在工作的时候应该忘记自己的性别,她应该是中性的甚至是男性的,当然在生活中,她又应该恢复女性的本色。”就像她在竞争上岗时所公开宣称的“我是一个爱美的女人”那样,生活中的她颇有些“臭美”。杨斌就是这样调整自己在事业和家庭、工作和生活之间的角色转换。虽然人近中年,这位优秀的公诉人却仍然没有喘口气的迹象,“人生苦短,要学的东西实在太多”,杨斌的解释很简单。确实,学习已经成为她生命的一部份。
在地处改革开放前沿的广东检察机关,与杨斌有着类似经历与背景的检察官很多。杨斌以自己的经历交了一份满意的人生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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