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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呼声:路桥收费应算明账


  本报记者邓新建 《新快报》记者扶民越尧海鹰
  广州洛溪大桥收了13年费,累积收费已是建桥费的几倍。最近,大桥的主管单位番禺区政府称还要再收费7年,这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全国政协副主席霍英东先生日前曾就此声明:“桥是我捐建的!我未曾收回过一分钱,今后也没打算收钱。”
  洛溪大桥还须收费七年吗
  改革开放二十年来,广东省的路桥建设迅猛发展,但与此同时,群众对路桥收费问题的议论也颇多。
  广州洛溪大桥1988年8月正式通车,到1995年底未还过一分钱贷款。1996年,广东省审计部门对番禺洛溪大桥、佛山大桥、东莞长安大桥等大型桥梁进行审计时就发现,这三座大桥年收费总额都超过亿元,却未还过一分钱贷款。审计部门还发现,番禺市财政局将历年上缴的3亿多元洛溪大桥车辆通行费,全额拨给了番禺路桥建设指挥部。
  据报道,洛溪大桥当年的投资总额仅为8100万元。
  审计结果显示洛溪大桥收入丰厚:1988年至1998年,该桥的收费总额为70602万元。从1995年开始,年收入总额超过1亿元。
  审计数据表明,洛溪大桥存在费用支出大的问题:1988年至1998年间,该大桥收费站的可偿债资金只有22597.51万元。过去由于费用支出未受控制,1997年以前管理及其他支出7205万元,占路桥收费的12%。1998年支出仍占当年收费的10.26%。
  群众对路桥收费的意见,引起了广东省广州市人大代表的重视。2000年4月,在广州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广州路桥收费问题再次成为热点。王则楚代表在询问会上以洛溪大桥为例:洛溪大桥投资8100万元,听说已收回八个多亿,但仍在收费,他问:“这费要收到何时?”代表们提出,要增加透明度,将桥梁收费还贷的情况向市民公布。
  今年3月下旬,在广州市人代会上,王则楚代表对洛溪大桥问题紧追不放:洛溪大桥为何不与市内其它几座大桥一起纳入年票制实施范畴?洛溪大桥与迎宾路上的配套工程是不是“捆绑工程?”目前还贷情况如何?会后,王则楚收到了番禺区政府的答复。答复说,洛溪大桥及其配套工程总投资78763万元,资金来源除中央和广东省地方各级政府拨1569万元外,其它均为区公路桥梁工程建设实业总公司的银行贷款。答复声称,到2000年年底还有42949万元需要回收,预计全部收回投资本息还需7年!
  霍英东先生语出惊四座
  正当社会对洛溪大桥收费的问题议论纷纷时,全国政协副主席霍英东先生一语惊人:“洛溪大桥是我捐建的!”他说,他从未在洛溪大桥的收费中收过一分钱,今后也不会要。
  4月11日晚,霍英东在广州白天鹅宾馆会见王则楚代表时说,洛溪大桥他捐了1000万元。此款由于经营得法,后来增值为7000万元。按当时物价水平,7000万元足够建洛溪大桥。
  记者在香港中华儿女出版社出版的《不走回头路》一书中也看到这样一段话:“1983年,霍英东策划与筹建番禺洛溪大桥,霍英东以捐赠1000万港元为起点,由于结合优惠政策,经营得法,使1000万元增值为7000万元……”
  1988年8月,《羊城晚报》和《南方日报》在报道洛溪大桥通车这一盛事时说:洛溪大桥于1986年1月动工,耗资8100多万元……港澳知名人士霍英东、何添和已故的何贤先生为建设该桥捐资1700万元。洛溪大桥边的“大桥碑记”中也有同样的记载。
  然而人们在番禺区政府交给王则楚代表的几十页答复和附件中,却找不到一个“霍”字。
  据了解,当年霍先生出了1000万元港元,何贤、何添各出100万港元。当时所有海外的捐赠都不是付现金,而是通过物资来兑现金的。因为当时内地缺少某些物资,于是霍先生用这1200万港元买了一批物资,后来这批物资增值为7000万元人民币,霍先生指出,这笔资金是用来建桥的。霍先生表示:番禺建洛溪大桥的资金里肯定有7000万元是捐赠的,这与贷款没有关系。
  霍先生的发言人称,现在番禺说要还贷,还给谁呢?老百姓会认为是还给霍先生,这对霍先生当然不公正。因为当年霍先生是捐赠建洛溪大桥,专款专用不用还。这位发言人还表示,在百姓对收过桥费的抱怨反映出的问题中,有四点需要特别指出:一是还霍先生一个公道;二是给老百姓一个公平;三是给政府一个教训;四是对地区的发展作一个推动。最后一点最为重要。
  番禺区政府如是说
  番禺区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刘新宇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捐赠一事肯定有,当地人都知道,洛溪桥碑记、番禺县志、番禺大事记等等都有记载。我所知道的就是用1200万元左右的港币买了300辆车回来运作后有所增值,到底增值了多少钱,因为事情已经过去十几年,我当时又未在区政府工作,具体数字不是很清楚。但当时的资料和经办人都可以找到,当时各媒体、番禺县志记录的捐赠数额都是1700万元,7000万怎么算出来的我就不知道了。
  记者问:捐赠的形式是怎样的?是谁来运作增值的?
  刘新宇说,当时购买的是1.5或1.75吨的人货两用车。香港是什么价格不清楚,据说当时的市面价格为5万多元一辆。
  记者又问,洛溪大桥总投资多少?除了霍英东先生等三位人士的捐赠外,还有哪些资金来源?
  刘回答说,通车时总投资为八千一百多万元,实际结算时为八千八百多万元。资金来源很多,包括广东省交通厅的投资、交通部的拨款,番禺政府还向银行贷过款。捐赠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记者提出,既是建桥的钱里包含捐赠的部分,那洛溪大桥还贷时,是否将捐赠的钱也划入在内?
  刘新宇说,洛溪桥收费是经省有关主管部门批的,是否合理问题要问省有关部门,要看当时是如何报批的。据我所知,洛溪桥还贷应该是未把捐赠考虑在内的。霍英东先生讲得很清楚:他今后都不会拿走一分钱,这是事实。捐赠者对路桥的投入,番禺政府全部都是专款专用,绝不会挪用。番禺通过对洛溪大桥和其它桥的收益,像滚雪球一样一点点积累起来,再将之用作番禺的其它建设,所以这些年番禺才实现了镇镇、村村通公路。这一切和霍英东先生当年打下的基础是分不开的。
  各方人士说收费
  广东省交通厅一官员对洛溪大桥资金投入情况有一定了解。
  他说,当年建洛溪大桥是霍英东投资发起的,最初工程预算大约五千八百万元,如果按霍英东说当时他捐了7000万元,那说是他捐建则毫无疑问是事实。建成通车之后,又有一些配套设施,比如路面加宽等,投资继续追加,这里面就有广东省交通厅的投资。番禺区政府不提霍英东捐钱及交通厅投资,只说集资,显然不正确。
  对番禺区政府为什么遮掩投资实情?他说,如果说洛溪大桥是捐资兴建的,按规定是不能收费的。为什么洛溪大桥建成后能得到省里批准合法收费?他分析指出,当时的番禺县是以县政府集资的名义来使用这笔捐款,在正式场合及文件中则不强调这笔钱是霍英东无偿捐出的。而霍英东出于为家乡捐款建大桥办好事这样一个目的,并没有去管具体操作的事。
  著名专栏作家微音先生在发表的题为《又闻洛溪大桥风雨声》的评论文章中指出,广州洛溪大桥收费问题的风风雨雨,这几年来接连不息。番禺区政府对霍英东先生无偿捐建大桥一事只字未提。这已不是一个够不够朋友的问题了,而是十多年来捐资者是否沾过光的问题?因此,霍英东先生才郑重表示:他从未得过一分钱,今后也不要一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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