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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律师 法学硕士 王思鲁 (百度辉煌中国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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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利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
王利明,男,1960年年生,湖北仙桃人。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院长、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
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院长。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法总论、商法理论、物权法、债与合同法、侵权行为法。
1981年12月,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本科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1984年12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硕士研究生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1989-1990年赴美国密执安大学法学院进修;1990年6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博士研究生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1994年7月至1994年8月,日本早稻田大学法学院讲学;1998年8月至1999年6月,以高级访问学者身份赴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进行学术交流。
主要著作有:
中国民法典的体系
关于定金的性质与责任
论中国民法典的体系
一定要尽快制定和颁行物权法(代前言)
悬赏广告的法律效果
诉讼时效届满后的自然债务
格式条款的效力问题
关于附条件的合同
根本违约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
关于缔约过失责任
预约合同的成立与效力
债务转让与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区别
关于显失公平的构成
关于债权人的代位权
关于侵害债权责任的成立
侵权行为法的民法体系构造
侵害债权的责任问题
关于网络侵权问题
公众人物人格权的限制和保护
侵害债权与不真正连带债务
反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分析
我国物权法的中国特色与时代精神
我国为什么制定民法典 应制定什么样的民法典
试论添附与侵权责任制度的相互关系
关于公信原则
优先购买权与建筑物区分所有
关于空间利用权的确定
标准合同的若干问题
地下停车场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饭碗法学”应当休矣
诉讼时效届满后的自然债务
货币所有权规则适用的例外
第四讲 债的移转和消灭
2001年民商法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
关于保证人代债务人行使抗辩权的问题
加害给付的责任
风险负担与违约责任
无偿保管人的注意义务和责任
也谈依法治国
物权法的价值
人格权若干问题探讨
物权概念的再探讨
民法典: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
论无过失责任
物权行为若干问题探讨
统一合同法制订中的若干疑难问题探讨
论合同的相对性
第一讲 物权概述
第二讲 财产所有权
第三讲 财产共有
第五讲 财产所有权的行使
第六讲 善意取得制度
第七讲 相邻关系
第一讲 合同概述
第二讲 合同的订立
第二讲 自然人
案例分析:学习民法学的利器
中德买卖合同制度的比较
惩罚性赔偿研究
物上请求权的行使问题
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不实广告与欺诈
损害赔偿的计算
侵害债权与不真正连带债务
连环合同中的无效撤销和解除问题
建筑物区分所有人对地基的权利
冒名拒受奖学金一案的法律分析
论中国判例制度的创建
论合同漏洞的填补(下)
关于工程款的鉴定问题
关于有奖销售的法律性质
恒生诉王洪案评论
债权的善意取得及表见代理
窃贼伤害乘客,公交司乘人员应否承担责任?(一)
恶意串通的构成要件
关于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合同关系中的第三人
第一讲: 债的体系(一)
论证券法中民事责任制度的完善
关于中国证券法中民事责任制度的完善
第二讲 债的体系(二)
第四讲 建筑物区分所有制度
人民法院机构设置及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研究(上)
法治的社会需要司法公正
审判方式改革中的民事证据立法问题探讨(下)
抵押物的登记与抵押贷款关系
论中国民法典的制订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国家司法考试名师讲义--民法》序
中国合同法中若干法律问题
WTO与消费者权益保护
侵权行为的概念以及与违约行为的区别
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的若干问题(上)
也谈依法治国
论权力机关对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监督
人民法院机构设置及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研究(下)
关于我国民法典体系构建的几个问题
社会保障立法刍议
民事立法与民法学研究展望
WTO与司法改革
完善我国违约责任制度十论
21世纪民商事法律近期展望及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基地的建设
对《合同法》格式条款规定的评析
加入世贸组织与我国法制建设
中国民法典的立法思路和立法体例
侵权行为概念之研究
中国民法典的体系
侵权行为的概念
民事证据法的基本原则
关于履行期限的确定
同时履行抗辩与双方违约
履行迟延与合同解除
合同的解除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债权的部分转让与委托索款
关于债权人的撤销权
关于仲裁条款的解释
默示毁约的法律问题
治国安邦和人民安居乐业的基本法
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第三章)
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第四章)
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第五章)
审判方式改革中的民事证据立法问题探讨(上)
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第二章)
关于“老干妈”案的一点看法
合同的履行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关于情势变更原则
标的物的交付与所有权的移转
关于合同转让的效果
也谈王海现象与惩罚性赔偿的运用
论合同漏洞的填补(上)
欺诈行为与责任竞合
关于确认书的性质
关于债务履行辅助人的责任
保证合同的当事人与保证的范围
关于保证与物的担保的关系
关于保证的形式
保证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
主合同的变更与保证
预期违约与履行拒绝
仓储保管合同的性质和违约责任
建筑物区分所有人对地基的权利
我国证券法中民事责任制度的完善
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的若干问题(下)
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秩序的建立和完善
怀念谢老――谢怀栻先生的法学思想及其对我国民法事业的贡献
论代位权的行使要件
关于抵押权若干问题的探讨(一)
关于抵押权若干问题的探讨(二)
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研究
时代呼唤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法典
新世纪与中国民法典的制定
规范市场更需法治
婚姻法是否需要扩大重婚罪的概念
深化司法改革 确保司法公正
物权立法:采纳物权还是财产权
证券法中的民事责任及其实现机制
合同法的演讲:中国合同法中若干法律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讲座第二十二讲:物权法律制度
论根本违约与合同解除的关系
论履行不能
关于诚信的法学思考
侵权与违约的区分标准
物权法的价值
物权法中的基本问题
损害赔偿金与违约金的关系
因超越经营范围而订立的合同
转包与合同效力
时代呼唤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法典
《物权法研究》序言
人格权制度独立成编的必要性
关于无效合同确认的若干问题
建立取得时效制度的必要性探讨
审计与法制建设
论合同法的新发展
加强民事立法,保障社会信用
关于殴打辱骂与惩罚性赔偿的适用
婚姻法修改中的若干问题
恒升诉王洪、《生活时报》社等侵犯名誉权案
关于解除合同的条件
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第一章)
不当得利与侵权行为责任
违约与不当得利返还责任
关于物权的确认
论加害给付
关于原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
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发展史中我们借鉴什么
合同法的目标与鼓励交易
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区分标准
关于房屋买卖中的优先购买权
房屋双重买卖的法律问题
法律行为制度的若干问题探讨
试论我国民法典体系
民法案例分析的基本方法探讨
关于消费者的概念
制定《民办高等教育法》规范民办高校办学行为
关于共同抵押
关于货币能否成立质押
21世纪民商事法律近期展望及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基地的建设
房屋所有权与宅基地使用权的关系
对法学研究现状的几点看法
对司法解释的几点评述
民法学教学大纲(上)
关于法定抵押权的行使
关于抵押物的出租权
法学研究:一个恒久的志业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若干问题
美国隐私权制度的发展及其对我国立法的启示
关于房地分别抵押的问题
民法学教学大纲(下)
《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及说明》序言
关于物权法的若干问题[2004年年会]
抵押物的登记与抵押贷款关系
关于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处分问题
关于担保物权的成立
抵押权与租赁权的关系
合同无效制度的问题
关于所有权的移转
关于债权与物权及合同无效与撤销权的关系
物权立法若干问题新思考
违约与不当得利返还责任
关于收养协议纠纷
损害赔偿金与违约金的关系
人格权与民法典
关于定金的性质与责任
关于违约金责任
关于损害赔偿的减轻
《民法争议问题之无权处分》序言
代理和行纪的关系
人格权法的发展与我国的民事立法
我国民法的基本性质探讨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讲座第八讲
我国民法典中的人格权制度的构建
我国陪审制度研究
论侵权行为法的独立成编
试论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完善(上)
试论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完善(下)
司法考试名师讲义·民法序
消费者的概念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范围
海峡两岸仲裁立法的比较研究
关于我国民法典的体系的再思考
《规范与发展:中国证券法律制度论坛(2004)》闭幕词
需要完善证券市场的民事赔偿制度
民事证据规则司法解释若干问题研究
《民商法前沿论坛》序言
修宪建议与私有财产的保护
《合同法研究》前言
《民商法前沿论坛》序言
《民法研究》序
2003年民商法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
进一步强化对于私有财产的保护
举证责任倒置研究(之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若干问题探讨
举证责任倒置研究(之一)
举证责任倒置研究之三
举证责任倒置研究之四
美国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
论责任聚合
论责任聚合
加入WTO与中国保护消费者关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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