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欢迎进入百度辉煌中国律师网——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增城市公安局补充起诉意见书


广州律师 法学硕士 王思鲁 (百度辉煌中国律师网)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12楼
电话:020-88335027 手机: 013802736027
网址:www.baiduhopelawyer.com
邮箱:master@baiduhopelawyer.com

增城市公安局补充起诉意见书

增公预诉字(2001)号

  犯罪嫌疑人林某,男,1958年12月14日生,汉族,福建省同安县人,初中文化程度,农业,捕前住花都区花桥镇莘圹南片。
  违法犯罪经历:2001年8月14日因涉嫌抢劫被我局刑事拘留,同月28日经增城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押增城市看守所。
  经本局侦查终结,证实犯罪嫌疑人林某有下列犯罪事实:
  2001年5月18日凌晨2时许,犯罪嫌疑人林某与庚志明(在逃)互相纠合后,窜到花都区花桥镇侨南二路东B座403房杨先花住宅,爬墙、撬窗入屋后,采取封咀堵鼻及卡压颈胸、腹部等手段实施抢劫,造成严八妹死亡、杨先花轻微伤(详阅法医鉴定),抢走受害人现款500元、金戒指二枚、金手链一条及T28型手机一台(物值3690元)共同分赃挥霍。缴回部份赃物待交还受害人。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林某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第二百六十三条,涉嫌抢劫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特将本案移送审查,依法起诉。
  此致
增城市人民检察院


增城市公安局
局长 何靖
2001年10月8日

(1) 犯罪嫌疑人林某现押于增城市看守所;
(2) 补充案卷 四册;
(3) 审讯录像带一盒;
(4) 指证现场录像带一盒。

[我有话说] [该页顶部] [返回首页] [退回前页] [加入收藏] [关闭窗口]

本站由广东律师王思鲁及其黄金组合大案辩护实录架构,志在吸引律师新人及弘扬法治,不带商业性,转载请注明出处。
追求无止境,请君将网站设计和内容等方面高见发信:master@baiduhopelawy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