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欢迎进入百度辉煌中国律师网——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田男、田女两姐弟涉嫌特大抢劫、杀人烧车焚尸案


广州律师 法学硕士 王思鲁 (百度辉煌中国律师网)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12楼
电话:020-88335027 手机: 013802736027
网址:
www.baiduhopelawyer.com 邮箱:master@baiduhopelawyer.com

 

为泄私愤 姐弟劫杀大嫂


2006年08月19日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毕征


   本报讯 (记者毕征)昨日上午,一对河南籍姐弟为泄私愤劫杀大嫂母子一案在广州中院一审宣判:发短信给弟弟通风报信的姐姐田燕获刑四年;弟弟田武因在抢劫得手后杀人灭口、焚尸灭迹,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
   被害人王某系田燕丈夫的大嫂。去年田武姐弟和王某曾产生过不愉快而心生嫌隙。2005年8月初,田武决定报复王某。 2005年8月27日18时许,田武与姐姐田燕通过手机短信了解王某的行踪后,发现“目标”王某带着13岁的儿子正欲离开鞋厂,便借口搭“顺风车”坐上了王某驾驶的丰田吉普车。王某与儿子坐在前排,田武坐在车后排。
   车行至一偏僻路段时,田武称自己要在此下车要求王某将车开到路边。当车停稳后,田武一把将王某的儿子通过座位间的空隙抱到怀中,开口问王某“借点钱花”,继而用暴力从王某身上抢走现金2000多元、手机一部、白金项链一条、信用卡三张,并威逼王某说出信用卡的密码,之后驾着王某的吉普车逃离。
   为了掩盖罪行,田武用事先准备好的绳索勒死王某及其儿子,次日凌晨将车开至白云区一偏僻处连人带车焚烧。
法院认为,田武实施抢劫后,为灭口而故意剥夺他人生命,致两人死亡,其行为不仅构成抢劫罪,还涉及故意杀人罪,其杀人后还焚尸灭迹,“手段特别凶残,后果特别严重,主观恶性特别恶劣,依法应予严惩”,判处死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并赔偿被害人家属58万余元。

 

 


[我有话说] [该页顶部] [返回首页] [退回前页] [加入收藏] [关闭窗口]

本站由广东律师王思鲁及其黄金组合大案辩护实录架构,志在吸引律师新人及弘扬法治,不带商业性,转载请注明出处。
追求无止境,请君将网站设计和内容等方面高见发信:master@baiduhopelawy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