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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律师 法学硕士 王思鲁 (百度辉煌中国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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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申请书
[2006]粤环经律刑字第50号
申请人: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思鲁、卢愿光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12楼
联系方法:电话: 83858533—109,手机: 13802736027、13724825670
申请事项:为犯罪嫌疑人汤XX申请取保候审。
理由:
犯罪嫌疑人汤XX因涉嫌贩卖毒品一案,于2006年1月10日被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月28日经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批准,由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执行逮捕。现案件在贵院审查起诉阶段。
汤XX身体状况一直以来都不好,长期患有高血压,并已发展到晚期(Ⅲ期),还并发冠心病、肾结石、胆囊结石等多种重疾,身体极其虚弱(见附件1),其被关押后,精神受刺激,血压更不稳定,尤其下压很高,精神状态很差,身体状况严重恶化,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据了解,长期下压高极易引发心脏病和脑中风等突发情况,加上肾结石和胆囊结石等重病症,易出现猝死。
近日汤XX来信反映(见附件2):6月份以来由于天气持续高温,仓内环境极差,致其心情烦躁,根本无法入睡,血压持续畸高,已诱发脑中风,幸好及时被送医院抢救并住院10天才脱险,现心脑功能衰退,手脚活动无力,说话不清,也极易诱发再次中风的情况,已不适合被继续羁押。
另外,汤XX涉案的美沙酮毒性十分小,且没有流入社会,社会危害性较小,让汤XX取保候审不会危害社会,也不会影响贵院审查起诉。
综上所述,应汤XX之女卢XX的要求,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6条的规定,我们为该犯罪嫌疑人汤XX申请取保候审,其女卢XX愿为其提供担保,并保证一定积极配合贵院的审查起诉,烦请贵院给予批准及书面答复。
此致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
律师: 王思鲁、卢愿光
2006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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