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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进入百度辉煌中国律师网——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汤XX贩卖毒品案--取保候审申请书

 

广州律师 法学硕士 王思鲁 (百度辉煌中国律师网)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12楼
电话:020-88335027 手机: 013802736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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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申请书


[2006]粤环经律刑字第50号

  申请人: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思鲁、卢愿光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12楼
  联系方法:电话: 83858533—109,手机: 13802736027、13724825670
  申请事项:为犯罪嫌疑人汤XX申请取保候审。
  理由:
  被告人汤XX因涉嫌贩卖毒品一案,于2006年1月10日被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月26日经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同年1月28日被逮捕,同年10月30日经贵院开庭审理,现案件在贵院一审阶段。
  汤XX身体状况一直以来都不好,长期患有高血压,并已发展到晚期(Ⅲ期),还并发冠心病、肾结石、胆囊结石等多种重疾,身体极其虚弱。汤XX被关押后,因精神受刺激,血压更不稳定,尤其下压很高,身体状况严重恶化,加上肾结石和胆囊结石等重病症,极易出现猝死,随时都有生命危险。
  汤XX羁押期间多次出现险情,2006年6月5日突发脑中风,幸好看守所及时送医院抢救10多天才挽回性命,此后分别7月14日、8月23日再次两度入院抢救,特别8月23日这次入院,至9月25日才出院,前后一个多月的时间,病情相当严重,已不适合被继续羁押,请求法院准予其取保候审。
  另外,汤XX涉案的美沙酮毒性十分小,且没有流入社会,社会危害性较小,让汤XX取保候审不会危害社会,也不会影响贵院审理。
  综上所述,应汤XX之女卢XX的要求,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6条的规定,我们为该被告人汤XX申请取保候审,其女卢XX愿为其提供担保,并保证一定积极配合贵院的审查起诉,烦请贵院给予批准及书面答复。
   此致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
律师: 王思鲁、卢愿光
200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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