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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律师 法学硕士 王思鲁 (百度辉煌中国律师网)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1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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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申请书
[2006]粤环经律刑字第50号
申请人: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思鲁、卢愿光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12楼
联系方法:电话: 83858533—109,手机: 13802736027、13724825670
申请事项:为犯罪嫌疑人汤XX申请取保候审。
理由:
犯罪嫌疑人汤XX因涉嫌贩卖毒品一案,于2006年1月10日被贵局刑事拘留,同年1月28日经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批准,由贵局执行逮捕。现案件在贵局侦查阶段。
汤XX身体状况一直以来都不好,长期患有高血压,并已发展到晚期(Ⅲ期),还并发冠心病、肾结石、胆囊结石等多种重疾,身体极其虚弱(见附件:汤XX在玉林市中医院的疾病证明书、B超检查报告单、病历等)。汤XX被关押后,因精神受刺激,血压更不稳定,尤其下压很高,表情呆滞,精神非常差,身体状况严重恶化,随时都有生命危险,已不适合被继续羁押。据了解,长期下压高极易引发心脏病和脑中风等突发情况,加上肾结石和胆囊结石等重病症,极易出现猝死。
另外,汤XX涉案的美沙酮毒性十分小,且没有流入社会,社会危害性较小,让汤XX取保候审不会危害社会,也不会影响贵局侦查。
综上所述,应汤XX之女卢XX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6条的规定,我们为该犯罪嫌疑人汤XX申请取保候审,其女卢XX愿为其提供担保,并保证一定积极配合贵局的侦查,烦请贵局给予批准及书面答复。
此致
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
申请人: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
律师: 王思鲁、卢愿光
200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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