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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作者 

 


王思鲁律师接受采访照

  拳道最高的境界是:迷踪拳。
  剑道最高的境界是:无形剑。
  杀敌最厉害的手段是:杀敌于无形。
  做律师,最高的水准是:以扎实的法律功底作后盾,跳出法律看法律;运用超常规的手段,帮助当事人防范法律风险和化解法律危机。这是我从事大要案辩护的深切感受。

                                              ───作者        



  王思鲁 律师,1965年出生,男,广东化州人,先后就读中山大学外国语学院(本科),中山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现为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牙大状律师网(www.jylawyer.com) 首席律师,法律风险防范专家,职业演讲师,多间高校客座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业余擅长政治谋略及商战策划。

  王律师法律研习、实践二十多年,有坚实的法律基础及丰富的实战经验。王律师擅长重大疑难案件辩护;酷爱高层次、规模宏大的职业演讲;以重大疑难经济犯罪、毒品犯罪辩护成名,并以刑事法、金融房地产法及公司法法律服务饮誉社会。

  王律师办理各类法律事务近千件,其中名要案数十件:如被《人民日报》、《羊城晚报》、《东方日报》等海内外众多媒体报道过的广州X指挥学校就韶关“奸淫卖花女”事件诉X晚报社名誉侵权案、谢X诉王X的“第一起房改房产权纠纷案”、2001年度检察系统成功监督案件范例──X市X电子厂诉X电子仪器有限公司购销合同纠纷申诉案、“巨贪”原广州市交警支队队长张X串案原某交警大队队长王X涉嫌重大受贿等五项指控罪案、马X明“涉嫌共同巨额贩毒被判无罪的第一案”、前三水市委副秘书长陈X涉嫌共同巨额贪污案、“粤西反黑第一案”、陈X洪状告X市经委索赔6200万元的行政侵权的“中国民告官第一案”、2006年度“中国民营经济十大案件”之香港谢X涉嫌巨额职务侵占案、2006年度全国新闻聚焦──陈X洪状告X市X区交通局交通违法批准案、黄X金等涉嫌妨害公务的“中国妨害公务第一案”、 龚X涉嫌巨额虚假注资及合同诈骗被判无罪案、雷X贪污受贿案(庭后控方申请撤回起诉无罪释放)、现代“陈嘉庚”王X茂涉嫌巨额挪用资金及合同诈骗案等等。

  王律师在研究生时代,喜学术探讨,参与政法院校统编教材《刑法教科书》编写,在《现代法学》、《法学与实践》等权威学术刊物发表《不当口供──刑事控制概念的提出》、《谈受刑事追诉者的沉默权规则》等学术论文20多篇,近20万字;律师职业生涯中,爱总结直接的司法实践经验,在《中国律师》、《检察日报》、《律师与法制》等权威实务刊物发表《证据不足疑罪从无》、《再论财产刑的存废》、《入世与法院改革──来自律师界的呼声》、《跨世纪的中国律师断想》、《司法公正──中国老百姓的世纪梦想》等作品百余篇,已出版或拟出版的专著有《金玉良言──律师职业生涯启示录》、《胜者为王——与您分享如何赢在法庭》、《动人的篇章──庭辩艺术鉴赏》、《刑讯逼供系统控制论》、《新劳动立法下给老板的金玉良言》(企业应用版)、《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实战宝典》、《企业家刑事风险防范实战宝典》等,共400多万字。 

  由于王律师在律师事业上的卓越表现,新华社、《中国律师》、《律师与法制》、《广州日报》及《信息时报》等媒介对王律师业绩有过专题报道,如:2001年3月31日《广州日报》“金牙大状 死刑变无罪”;2002年新华社专访《魅力不仅仅在于雄辩──解读学者型律师王思鲁》(《梦想与辉煌──来自广东律师界的报告》);2002年《律师与法制》第4期对王律师作了封面人物及题为《跨世纪的“金牙大状”──解读学者型律师王思鲁》的专题报道;2007年6月《清风》第9期对王律师作了题为《“马拉松式”官司仍在上演──专访“中国民告官第一案”代理律师王思鲁》的专题报道。

  高级别的、规模宏大的职业演讲是王律师一大爱好: 2003年10月,广州市政府组织的市属国企领导培训班上,王律师应邀作了题为《国企职务经济犯罪风险防范及危机化解》的专题报告;由于此报告产生极大的震憾力及幅射力,王律师应邀到广州汽车工业集团、广州纺织集团、广州钢铁集团、广州轻工集团等单位作了同题报告。2003年11月,王律师应广州市人事局的邀请,给广州市部分公务员作了题为《从政职务犯罪风险防范》的主题演讲。2004年12月18日,王律师应中山大学教授经理研究会邀请,给广东企业界中高层精英作了题为《法律风险防范及危机化解——现实中国经济的法律应对》的主题演讲;2004年12月20日,《新快报》对这一盛会作了整版报道。2006年11月19日,王律师应华南理工大学邀请,给其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学生作了题为《读最有用的书,找最适合的工作——寄语中国法律未来之星》的主题演讲;2006年11月20日,《广州日报》、《信息时报》分别作了报道。

  信念:坚持做亲力亲为的实战派律师、不做只管人不管事的律师老板。
  爱好:酷爱律师这个备受争议的职业,把她作为生命的一部分;特别关注刑事辩护、金融房地产及公司法律服务。
  个性:十分欣赏有才华而又落落大方的朋友;十分讨厌“铁公鸡”型的各类人等,不管他有多少钱、多大权或多高的声望。
  感叹:自以为自己对社会了解已很深,但仍然发觉社会是一本深不见底的书,自己还是小学生。
  理想:做一个无愧于时代的、能给社会及子孙后代留下深刻印记的律师。
  风格:强有力的法律帮助、强有力的媒体监督、强有力的官方反映三管齐下,围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这一焦点而展开综合性的法律服务工作。万变不离其宗──不惜一切代价赢取胜诉,其中可以万变。
  接案:一般只接特长范围内,自认有把握的大案要案。
  佩服:我们国家象张思之那样的律师多一点就好了;象《南方周末》、《南方都市报》、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那样的媒体越多越好。
  忧虑:没有身体可以支撑心中的律师事业;没有自由可以支撑弘扬法治;没有力量能彻底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遗憾:面对已被打入冤狱的弱者无法为他(她)洗雪冤情;面对自己已全身心投入的案件,没能如愿如偿。
  恐惧:什么时候自己成为刑讯逼供的对象;什么时候自己成为职业报复的“犯罪嫌疑人”,到地狱中吃着鬼吃的“饭”。
  开心:一场艰难的血战后,大获全胜而庆功,一醉方休时。
  盼望:你知道我在等你吗?法治中国何时到来?司法公正何时实现?
  哭泣:暴风雨过后不见彩虹,你的冤情我已用心,但仍无力回天。
  业余:与密友品茶、喝酒时,灵感会瞬间涌现。
  特征:身上、脸上留下意外烧伤的大块疤痕。这是经历生死博斗留下的记念,我经常自我安慰:火都烧不死,好啦,还怕什么!
  用人:喜欢用一些有很高的法律操作发展潜质而不好高骛远的年轻人。
  吃饭:特别喜欢家乡菜和湘菜,但什么菜都吃。认为东西南北中,走四方,吃四方是思维开放,身体健康的标志。
  隐患:万一我不能再说话,不能再写文章,不能再思考,怎么办?
  攻击:同行说我抢了他(她)饭碗;对方当事人说我诋毁了他(她);也有时候,自己的当事人说我没有帮到他(她)(内疚,遗憾,但的确已力尽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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