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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律师 法学硕士 王思鲁 (百度辉煌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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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案为简单案件,经与当事人协商,交由律师助理处理。
百度辉煌律师网首席律师 王思鲁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你院受理广州市衡之俊电子有限公司与何XX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为查明案件事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特申请以下证人出庭作证,请予准许,烦请贵院百忙抽空安排人员给予通知。
证人李XX出庭作证,能查清被告何XX所出示2003年9月、10份的工资表的真实情况以及被告工伤前工资情况;被告何XX自带摩托车的补贴的真实情况。
证人叶XX出庭作证,能查清与何XX同样工作的员工的摩托车补贴的真实情况。
此致
申请人: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
律师:卢愿光
2005年10月9日
附:证人名单及联系方式
1、 证人李XX,女,年龄,49岁,单位:广州市衡之俊电子有限公司 ,
职务:出纳,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南路XXX号,电话:81878509,手机:1353505****
2、证人叶XX,男,年龄51岁,单位:广州市衡之俊电子有限公司 ,
职务:摩托车运输员,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南路XXX号,电话:8187****,手机:8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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