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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进入百度辉煌律师网——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揭开中国妨害公务第一案内幕—情况反映函(1)

广州律师 法学硕士 王思鲁 (百度辉煌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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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案为重大复杂案件,经与当事人协商,由首席律师王思鲁亲自办理;有关律师文书在王思鲁律师指导下由律师助理侯宗方撰写初稿,王思鲁律师定稿;到看守所或出庭则由律师助理侯宗方、卢愿光等陪同作记录。

中国法律风险防范网首席律师 王思鲁

关于福建惠安县锦厝收费站存撤和惠安法院将一起典型的“暴

力执法、违法行政案”的受害农民黄培金等人错误入罪妨害公

务重判,暴力执法、违法行政者反成了"英雄"的情况反映函

尊敬的领导:您好!真的打搅您了!
  我们都是福建省惠安县东园镇的村民,祖祖辈辈在这片土地上耕作及繁衍,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东园镇也抓住了发展契机,有了一定发展,例如:城乡建设面貌改观了,乡镇企业有了初步的规模,农民的生活水平逐渐提高,每个人都对未来美好的生活充满了憧憬。
  按理东园镇的发展应当越来越好,也将正朝着全面建设小康生活大步迈进。但东园人民这几年实际上并非如想象的那样,反而现在的生活环境与前几年差不多,甚至还不如以前。不少企业外迁到别的地方了,来这里设厂的外商少了,从外地入来收购产品的车辆少了,商贸情况不景气,当地的就业情况不太理想,城镇建设停滞不前。
  是否东园人已满足,不想发展了?不!再细看附近百崎、张坂两镇,情况差不多,没有逢勃发展的生机。到底是什么东西阻碍着经济发展?
  很多人有同感,泉州市公路局设在东园镇乡镇公路的杏秀路锦厝收费站自1998年设立以来,给三镇经济发展造成很大影响。它象一个大闸门紧紧叉住三镇的交通咽喉,对进入三镇的车辆均收取通行费(收费标准:小车4元,小货车6元,小客车10元,大货车15元)。这样,当地群众车辆每次外出回家都要交费,想进来的外地商人望而却步。虽然一次是几元或十几元,但天天要交,每次都得交,长期如此,所支出的是不小数目。收费站如一座大山压在身上,额外增加了我们的负担;同时也严重妨碍了当地招商引资,延缓了经济增长步伐。周边乡镇广大群众对此收费站早有怨言,但一直压抑在心底,生怕向上面反映会遭受打击报复,所以怒而不言,现在我们实在不吐不快,决定把情况反映给领导。我们先行一步,相信以后会有更多群众向你们反映,我们真诚希望领导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情为民所系”,关注反映的情况。
  一、妨碍当地经济发展,收费站是瓶颈,撤销不合理收费站是广大群众迫切愿望。
  
我们承认锦厝收费站还是在合法收费,在撤销前,过往车辆仍应依法交费,但我们大多数人都认为此收费站收费再不合理,应立即撤销,它已丧失存在理由。上级领导最好来调查,到底民心向谁?
  
其一、这条“乡镇公路”建设资金大部分为华侨无偿损赠,仅有小部分为政府出资,还有一部分为贷款,而贷款2003年年底已还清。这种情况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收费站已失去存在依据而应撤销。
  
其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县城至辖区乡镇的“乡镇公路”应完全由政府财政出资建设,不能设站收费。当初以贷款融资方式修路,设站收费还贷,群众表示理解,但还清贷款后仍保留收费站很不合理。
  
其三、近年,在惠安县人代会上,已有两届人大代表联名提议撤销该收费站。收费站影响当地经济发展的严重性,已到了非讨论不可的时候,收费站问题已引起与会人大代表们高度关注。我们这些村民更有切身体会,也深刻意识到锦厝收费站的存与撤是一个急需明了的问题。
  
在这里,期望上级领导,按党中央"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真正地为老百姓做些实事。
  
二、泉州市公路局通行费办稽查队开着“执法车”,到处巡逻,甚至乱扣车乱罚款,造成很大负面影响。上级领导也最好派人调查,核实事实,了解民意。
  
泉州市公路局通行费办稽查队惯用的“执法”大都是这样:与各收费站“沟通”,根据收费站(大多时候,都是由记录人员随意开出)提供的一张电脑记录单车辆欠缴通行费统计表,组织各种人员上路巡查,,当发现他们已列入“黑名单”的车辆,即强行拦下来,强行扣车,甚至由“执法人员”强行把车开走。通过这些强制手段逼使车主交各种欠费、罚款等各种钱。通行费办稽查队设在泉州市公路局的八楼,在办公室内墙上醒目地挂着泉州地区每个月追缴欠费及扣车等情况的进度表。这种创收与政绩有何关系?他们为何通过扣车而不是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的办法来追讨欠款?他们为何不依法通过法院追讨欠款?
  
由于泉州市公路局这种做法由来已久,早已引起了当地广大群众的强烈不满,群众对此深恶痛绝。现在全国上下都在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倡导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但泉州市公路局还是这样做,正如律师所说,与大政治、大气候、大环境格格不入。
  三、与违法行政斗争的村民被错误追究;行政黑手干预司法独立,本属被害人反被入罪妨害公务。
  2004年3月17日,泉州市公路局林彬彬等六人(庭审表明,三人 属无证人员,有证人员手续也不齐备)驾驶着一部证照不齐“执法车”(庭审表明,没有显示有行使证,车尾没挂牌)上路“执法”,经过东园村附近时见到闽C75075小车,他们认为这部车在惠安县东园镇杏秀路锦厝收费站曾经“多次闯关”(庭审表明,根本没有闯关),要强行扣车、强行开车。具体是:驾驶员黄培金主动停车路边,电告郑车主稽查队要扣车,车主回答“按他们的要求把车开到其指定地点”。后来,因稽查人员在没有明示其有驾驶证情况下强抢车匙,损坏小车空调出风口,暴打村民,强行开车,黄培金因车昂贵,怕其对车性能不熟不同意由其开而产生冲突,导致双方皆有“轻微伤”。发生冲突后,惠安公安局抓了黄培金、黄核云、黄阳波和黄文丰四个农民,网上追逃郑锦山和黄亚福两个农民,说他们妨害公务。
  2004年7月15日,惠安法院开庭审理,由于众多媒体旁听,录像,审判是公开的。所有旁听群众听后,都说涉案农民被冤枉,媒体中也有人说实际上是泉州公路局执法人员在搞“暴力执法、违法行政”,涉案农民无辜。律师找法官提交辩护词时,法官说,辩护意见有理,但检察院压力太大,希望有专家论证意见,这样他们好交待。这种情况下,律师按规定委托了中国政法大学疑难案件研究中心对此案论证。2004年7月29日,该中心邀请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国家行政学院及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五个权威机构的六名刑法学、行政法学领域著名学者(赵秉志等专家是《刑法修正案》修定小组主要成员;马怀德等专家是2004年《行政许可法》起草小组主要成员)论证。这六位专家对本案作了详尽、全面的论证,并一致明确得出无罪的结论。可是,刚刚在专家提出论证结论这一天,惠安县人民法院作出了(2004)惠刑初字第217号《刑事判决书》,入罪涉案农民妨害公务,并予重判(据可靠消息,判前违反法律原则和最高院有关规定,对此案请示过二审法院,变相剥夺当事人上诉权!)所有旁听群众都不服,宣判时差点引发骚乱。有关媒体以及法律专家也觉得奇怪,法律专家说,若二审维持原判,可以到福州,甚至北京申诉,因为的确是冤案,不管有多大的地方势力介入,最终还是会翻过来的。黄培金他们更是全部不服,已经依法在2004年8月12日上诉至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据了解,律师很负责,在这场法治与人治抗争的官司中,他们不畏强权,为民申冤,听说他们曾收到不明恐吓、威胁,但始终立场坚定,完全站在正义这方,从他们身上我们看到了中国法治的希望。
  黄培金、黄核云等农民确是被冤枉,这是很容易查明的。因此,我们同时向领导反映冤情,希望领导百忙抽空了解情况,督促有关部门公正司法,还民一个公道!

  签名: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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