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欢迎进入百度辉煌律师网——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金玉良言


广州律师 法学硕士 王思鲁 (百度辉煌律师网)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12楼
电话:86-20-88335027 手机: 013802736027
网址:
www.baiduhopelawyer.com 邮箱:master@baiduhopelawyer.com



“百度辉煌”秉承学术传统厚积薄发

论坛以权威刊物近期发表作品为收录标准


  律师不能为文章而文章,为出书而出书,没有丰富的司法实战经验为基础的论述没有深度,没有价值,甚至还会误导社会。                                   

  律师不能为实践而实践,没有深厚的专业功底为后盾的实践十分肤浅,是“盲人摸象”,不着边际。

  实至名归的金牙大状,应该是以扎实的专业功底为后盾,累积丰富的实战经验,理论与实际结合,才能为当事人提供真正贴位的法律服务。从实际经验上升到理论精品,是“纸上谈兵”不能相提并论的,必将光芒四射。在深厚专业素养指导下的实践,是卖油翁式的“工多手熟”无法比拟的,必将惊心动魄。

             ——百度辉煌律师网(www.baiduhopelawyer.com)首席律师王思鲁题记。


法学硕士·广州律师·王思鲁

 当事人是否满意不应是衡量律师工作质量的标准 《北大法律信息网》2007年6月★★★★★
 什么是检验社会法治程度的客观尺度 《北大法律信息网》2007年5月★★★★★
 不惜一切代价,千方百计赢取胜诉——律师的天职 《北大法律信息网》2006年12月★★★★★
 地产经纪跳槽被索赔55万《广州日报》2005年1月31日
《包拯其人与“贤人治国”》《法制》2000年第9期
 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王思鲁律师有感于律师整顿活动
 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卢愿光律师的自我解剖
《不当口供刑事控制概念的提出》《现代法学》2000年增刊
《声声祝福越过铁窗-一位律师送给囚犯的新年礼物 《广东公安报》2001年2月3日
《司法公正:中国老百姓的世纪梦想》《中国律师》2001年第3期
 包公的脸 《茂名晚报》1995年8月19日
《跨世纪中国律师》《律师与法制》2001年第4期
《一桩不起诉案的启示》《广东律师》2000年第3期;《法制》2000年第6期
《香港行政监督制度评价》《法学与实践》1997年第4期
《“不当口供”根源考》《中国律师》网上2002年第4期
《口供新解》《中国检察报》1995年10月7日
《“人犯”称谓质疑》《法制》1996年第1期
 陈某买赃物彩电自用应如何定性? 《广州法制报》1995年第61期
 她是否构成包庇罪?《珠海法制报》 1995年11月14日 《法与人》 1995年10月23日
 毒针杀--最新的死刑执行术 《珠海法制报》1995年8月22日 《广州法制报》 1995年第65期
 律师职业十忌 《珠海法制报》 1995年7月25日
《谏的方式》(《法制》1996年第9期 )
 拽走金耳环致使他人耳朵撕裂构成何罪? 《南粤法制报》 1996年3月15日
 不知是假毒品而贩卖是否构成贩毒罪? 《茂名日报》 1995年8月10日
 走私假毒品行为是否构成走私毒品罪? 《茂名法制报》 1995年5月18日
 刑法第133、135、106条第2款四罪名称谓小议
 丈夫能否强奸自己的妻子?
 传染严重性病罪的犯罪客体与罪名归类新探
 罗马刑法中的犯罪分类述评
《现代物流企业法律实务综述》中国物流协会主办的《中国物流与企业》2004年第5期
《记名提单的法律风险》《物流动态》2004年第5期
 贪官与词语 《珠海法制报》1995年8月29日
《“追债”还是“勒索”-一桩重大疑案的法律适用思考》《广东律师》2001年第1期
 监狱的由来
《刑事逼供罪行为对象新探》《法学与实践》1996年第5期
《“刑讯逼供”称谓质疑》《中国律师》2001年第5期
《“索债”,还是“勒索”?》《律师与法制》2000年第5期
《再论受刑事追诉者的沉默权》《法学季刊》1998年第3期
《动人的篇章--王思鲁律师刑辩艺术鉴赏》
《再论没收财产刑的废止》《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8年第1期
2006年元旦感言
迎战五类案件,成就完美的重量级实战派律师
刑事辩护到底有没有用?辩护词法官到底看不看? (先后发表于《北大法律信息网》《中国律师网》★★★★★
中国律师,路在何方?       《北大法律信息网》2006年12月★★★★★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中国进程      《北大法律信息网》2006年12月★★★★★

从邱兴华案的审判审视中国程序正义的缺失  《北大法律信息网》2006年12月★★★★★

灭门惨案的再次警示——谣言需要止于公开  《北大法律信息网》2006年12月★★★★★

父母打造黄金甲,子女难成好律师      《北大法律信息网》2006年12月★★★★★

考公务员之惑               《北大法律信息网》2006年12月★★★★★

凭何成为著名律师?★★★★★

有感于法学博士、法学硕士满天飞★★★★★


 

[我有话说] [该页顶部] [返回首页] [加入收藏] [关闭窗口]

 
本网站由百度辉煌律师网版权所有
| 关于我们 | 律师团队 | 收费标准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本站由广东律师王思鲁律师及其黄金组合大案辩护实录架构,志在吸引律师新人及弘扬法治,不带商业性,转载请注明出处。
百度辉煌律师网业务联系: 邮箱: master@baiduhopelawyer.com 电话:020-85584780  手机:013802736027
技术支持:红胜火品牌策划机构
粤ICP备050878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