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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对象确定后,欧 X 是否将被绑架的对象的详情告知李 X 东,李 X 东是否决定让阿德小刘等去阳江绑架 |
欧 X 又打电话给阿东,然后阿东叫我和小刘跟欧 X 去阳江看一下。当日阿东向朋友小吴借了一辆吉普车。 |
第二次口供:阿东见阿德有了车,就提议他去做上述事情,接着到案发前一个星期,阿德和肥仔、大刘及我另还有两我不认识的北方人开此车到阳江。
第三次口供:阿东听我讲这种情况后,便找阿德商量,问他敢不敢做,。。。阿德听阿东讲如果用车去绑人质可以 …… ,马上答应出人、出车参与。 |
欧 X 打电话我手机讲我们今日来阳江, |
不知情 |
1 、欠缺通话记录,胡 X 德的言不能佐证。
2 ﹑欠缺小刘证言,阿德一人口供不能证明“阿东叫我和小刘跟欧 X 去阳江看一下”
3 ﹑阿德与欧 X 口供细节不对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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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 X 东对已绑架人质后知不知情的问题 |
第四次 : 问:你回了广州有否同阿东、小刘联系?答:没有 .
庭审中供述:我根本不清楚索赎的情况。 |
第三次口供:我刚回到我广州居住的地方,冲完凉 11 时左右,阿东到我处并给电话我叫我下去,我下来后跟阿到一姓李的住处,在阿李住处,阿东拿了事主家里的电话,然后叫阿李一起去打电话给事主家里人。
庭审中供述:是安徽李自己打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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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清楚。 |
欧 X 没有告知他有绑架的事情,只是叫他开车搭载欧 X 、安徽佬去东莞,我根本不知道有绑架这回事。 |
1 ﹑只有欧 X 片面之词,不能认定李 X 东知道已经绑了人,况且欧 X 所言,与庭审所言也不同,也被李 X 东否定,不能证明李 X 东绑架一事。
2 ﹑没有通话记录佐证李 X 东打过电话给欧 X 。 |